|
有消息说,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列举的数据令人吃惊:2005年,中国大陆居民合法收入总和为9万亿元,同年,全国城镇居民收入中“灰色”部分达到4.8万亿元。这些钱是政府官员或其他人通过非法途径所得。灰色收入的5大来源——滥用公共资金、金融腐败、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和政府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仅政府垄断行业高收入情况一项,当年电信、金融、水电气供应、石油、烟草、电力等行业共有职工833万人,不到全国职工总数8%,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55%,包含用来给国营部门职工享受特殊津贴、礼物和旅游。
2006年,占城镇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的灰色收入占全部灰色收入的四分之三,其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9?7万元。占全国城乡居民家庭10%的最高收入居民可支配收入约为60000元,而最低收入10%家庭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略高于1100元。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对比,人均收入差距约为54倍!
这些,难道是改革造成的?如果不是,在改革以前为什么没有这种情况呢?从王小鲁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收入差距如此巨大,最大的原因在于灰色收入。而灰色收入的五大来源:滥用公共资金、金融腐败、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行为、土地收益流失和政府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是今天才有的吗?改革以前不存在?当然不是。“滥用公共资金、金融腐败、行政审批中的权力寻租行为”等等,从来就是存在的。过去为什么收入差距没有这么巨大呢?还有,土地收益流失和政府垄断行业的过高收入,似乎是近些年才有的。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就要说到改革本身。改革的目的,改革的宗旨,改革的程序和步骤。我们的改革,是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是改进与提高,是革除弊端,发扬优势,让认识和观念得以升华,让各项工作做得更好。最终,达到让百姓得实惠,达到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境界。这才是我们所要的改革。造成收入差距54倍的恶果,决不是我们要的改革。除了灰色收入以外,退休双轨制这类政策,也在为收入差距急剧扩大而推波助澜。这些,都是改革中的不和谐音,是改革中的逆流。是某些人篡改、歪曲改革目的造成的后果。这笔账是算不到“改革”头上的。
曾经有人大声疾呼:改革的步伐一刻也不能停顿。坚持改革绝不能动摇。这是不需多说的事。但我们首先要搞清楚,我们奋力捍卫的是什么样的改革?比如写性爱日记的贪官也在喊叫要“用鲜血捍卫改革的成果”。一时间,似乎左派、右派都在喊革命了,都在拥护改革了。透过现象看本质。贪官所要用鲜血捍卫的,某些经济学家所要捍卫的,无非是收入差距54倍甚至更多的“成果”罢了。对此,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反击道:不,我们的改革是全体人民受益的改革,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的改革,决不是让少数特权者榨取公众血汗的盛宴。
我们所说的改革与某些人所说的“改革”是有本质区别的。想把“人均收入差距54倍”算到改革的账上,注定是徒劳的。人民群众拥护的改革,绝不会造成“人均收入差距54倍”的恶果。邪恶不是改革。池水岂容搅浑?民众利益与蛀虫利益岂能混为一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