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而要努力追求这种礼仪所注重的精神。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儒家讲祭祀确实是为提倡一种纪念祖先的习俗,但后人却给它蒙上了厚厚的迷信色彩,祭祀不再是一种礼节,而成为一种极度迷信的鬼神崇拜。所以,基督教坚决反对祭祀制度。 或许有人会问,基督徒对死去的亲人不当有纪念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应当纪念死去的亲人,但一定要注重方法,切莫掺入迷信的成份。可以定期探墓,但不必祭献供品;可以挂置遗像,但不可焚香跪拜。在死去的亲人墓前唱诗祈祷,当是最好的纪念。 (三)基督教有更深含义的孝道——对天父的孝 基督教孝道与中国孝道最大的分别是基督教注重对父母的孝,更注重对上帝的孝,中国孝道则只注重对父母的孝,中国人虽然有“天”的观念,但却很少讲对天的孝。在《圣经》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对上帝与人之关系的描述,如牧人与群羊、君王与子民、主人与仆人等。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到,《圣经》自始至终将上帝与人的关系描述成父子关系。我们祷告时也时常称上帝为“我们在天上的父”。称自己是“上帝的儿子”。既然如此,作儿女的就当孝自己的父亲。为了更清楚的理解这种关系,我们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看。 首先,我们来看上帝(我们的父亲)对我们的爱,或者用中国伦理所讲的“慈”,因为人对天父的孝是以天父对人的慈为基础的,正如经上所言:“不是我们爱上帝,乃是上帝爱我们”(约壹4:10),上帝对我们的爱,首要的是他愿意我们作他的儿女,并且给了我们最简单的方法。“上帝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上帝爱我们的心就在此显明了”(约壹4:9)。“凡接待他(指基督)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赐他们权柄,作上帝的儿女”(约1:12);上帝爱我们,他就在凡事上看顾我们、体贴我们,大卫在《诗篇》中写道:“父亲怎样怜恤他的儿女,耶和华也怎样怜恤敬畏他的人”(诗103:13),上帝爱我们,所以他也管教我们,“管教原是众子所共受的,你们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儿子了”(来12:8)。“因为耶和华所爱的,他必责备,正如父亲责备所喜爱的儿子”(箴3:12)。这就是上帝对我们的爱。 其次,我们要看我们对上帝当有的孝。上帝如此爱我们,他也指望得到我们的爱。上帝曾藉先知玛拉基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玛1:6)我们对上帝的孝内容极广,但最重要的是要荣耀他的名,也就是中国孝道所讲的“尊敬”。耶稣说:“人点灯,不是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太5:15-16)。荣耀天父,就是要为他作出美好的见证。首先,要追求圣洁的生活,追求象天父完全一样。使徒彼得说:“你们既作顺命的儿女,就不要效法从前蒙昧无知的时候那放纵私欲的样子。那召你们的既是圣洁,你们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也要圣洁。因为经上记着说:‘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彼前1:14—16)。在追求圣洁生活的同时,又要“爱人如己”。使徒约翰说:“上帝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上帝。我们若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约壹4:11—12)。我们爱上帝的心是以爱弟兄来表现的,“人若说,‘我爱上帝’,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上帝。爱上帝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上帝所受的命令”(约壹4:20-21)。我们爱上帝即为“孝”,爱弟兄即为“悌”。何世明牧师说:“基督教之信仰,千言万语,实可以八字尽括之,此即为‘父慈子孝,兄友弟恭’而已。”24
四、结 论
孝,在基督教伦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当孝敬父母”是上帝赋予每个基督徒的责任,《圣经》自始至终都教训我们孝敬父母。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努力实践。作为中国的基督徒,我们在这方面是具有优势的,因为中国也有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孝道。尽管它在当今社会已不被重视,甚至遭到一些人的批评。但孝道的积极意义是我们无法抹杀、也无法否定的。作为中国的基督徒,我们要重视中国孝道,但又不能全盘接受。我们必须以一个正确的方法面对它。我们要从《圣经》出发,用“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方法来审视中国孝道,将积极的、符合《圣经》的吸收过来,将消极的、悖于《圣经》的摒弃。如此,基督教的孝道才能在中国发扬光大而不至于失色或变质。 孝敬父母、顺从父母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又不能无原则地去孝敬、顺从,在父母有错时,要指出来,并加以劝阻。这是孝道最基本的精神,也是中国孝道与基督教孝道共有的精神。我们要孝敬肉身的父母,更要孝敬“我们在天上的父”,敬畏他、顺服他、荣耀他。作他无瑕疵的儿女,为他作出美好的见证。
1 宫晓卫:《孝经:人伦的至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8月,第1页。
2 张祥浩:《中国古代道德修养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5月,第198页。
3 马丁·路德:“论善功”,《路德选集》(上册),徐庆誉、汤清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1996年五版,第74页。路德对十诫的划分与今人略有不同,他将前二条看为一条,最后一条看为两条。因此,“当孝敬父母”一条就成为第四条。
4 夏拿德:《威克里失圣经注释·箴言》,李振汉译,香港:种子出版社,1989年3月,第279页。
5 罗光:“婴仿小路和中国孝道”,刘晓枫《道与言——华夏文化与基督文化相遇》,上海三联书店,1995年2月,第555页。
6 蒋沛昌:《论语今释》,长沙:岳麓书社,1999年8月,第7页。
7 五刑是指古代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墨是用刀在脸上刺字并染以黑色;劓是割掉鼻子;剕是砍去腿脚;宫是将男人阉割,女人闭幽(破坏生殖器);大辟是指死刑。在古人看来,不孝是最大的罪,即便处以死刑也死有余辜。
8 宫晓卫:《孝经:人伦的至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8月,第5页。
9 转引自徐松石:《圣经与中国孝道》,香港:浸信会出版社,1981年,第103页。
10 《二十四孝》里有许多离奇的故事,也有许多看来不合理的故事,我们不必效仿,但这种精神却是难能可贵的,值得我们注意。
11 剡子是周朝鲁国人,父母双双失明,内心甚苦,为让二老开心,剡子决心找到二老最想吃的鹿乳。他披着鹿皮,与鹿生活在一起,慢慢取了不少鹿乳,供二老受用。一次,被猎人误认为鹿,正欲开弓,剡子起来告以实情,猎人感动不已。
12 蔡顺是汉代人,幼年丧父,与母亲相依为命。由于连遭战乱、饥荒,家中生活极为艰难。蔡顺便拾来桑葚糊口,他将黑的放在一处,供母亲食用,将红的放在一处,自己食用。一日,赤眉军到了他家,被他的孝行感动,送给他好些粮食。
13 王祥是晋代人,早年丧母,在继母的白眼下长大,但他对继母从无怨言。一次,继母得病,想吃鲜鱼,其时正值寒冬,王祥万般无奈。他脱去衣服,躺卧在冰上,用体温融化了坚冰,钓到了肥美的鲤鱼,为继母送上一顿美味。
14 孟宗是晋代人,一次,年老的母亲得了重病,冬日想吃用竹笋煮的汤。孟宗无法得到竹笋,便在竹林大哭。不料,地面裂开,长出鲜笋。孟宗用这些竹笋为母亲煮了汤,不久便康复了。
15 周朝老莱子年过七十,父母俱在。为了使父母不感到自己老迈,老菜子从来不说自己老了,经常穿着花花绿绿的衣裳,在父母面前撒娇,提水时故意跌倒,装作婴儿啼哭。父母看见儿子如此行,心中高兴万分,双双年逾百岁。
16 《荀子·子道》,转引自张祥浩著《中国古代道德修养论》,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199页。
17 林治平:《基督教与中国》,宇宙光出版社,台北,1976年,第41页。
18 儒家的人性论丰富多彩.主要有孟子的性善论、荀子的性恶论、告子的性无善无恶论等,,而孟子的性善论一直处于主导地位,属于正统的儒家人性论。尽管荀子的人性论与孟子截然不同,但就其关于孝道的思想却与其他儒者大致相同,故本文也引用荀予的部分观点。
19 徐松石:《圣经与中国孝道》,香港:浸信会出版社,1981年9月,第29页。
20 同上,第42页。
21 同上,第61页。
22 中国礼仪之争发生在17—18世纪,争论的主要内容是中国基督徒当如何对待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习俗和礼仪,其内容包括:对“Cod”一词的翻译,是用“上帝”、“天”,还是用“天主”;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祀孔祭祖是宗教礼仪还是风俗习惯;中国信徒应否参加、捐助传统的迎神赛会等活动。争论的双方开始是耶稣会的传教士与多明我会和方济各会的传教士,最后成了罗马教皇和中国皇帝的争论。最终以皇帝的禁教令告终。
23 转引自徐松石:《圣经与中国孝道》,香港:浸信会出版社, 198l年,第81页。
24 何世明:《从基督教看中国孝道》,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86年12月,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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